摘自新浪网财经版: http://finance.sina.com.cn/review/20050825/14041916926.shtml
针对矿难不止的现状,国务院下发紧急通知。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不妨让我们来关注另外一则地方新闻:据《娄底日报》8月24日报道,为科学有偿地开发煤炭资源,促进有
娄底素有“百里煤海”之称,也曾发生过矿难,地方政府一直在探索铲除官煤勾结、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道路。窃以为,该市此次采取对煤矿探矿权进行公开拍卖的方式来进行转让,是在探索的道路上迈出了十分可喜的一步,虽然是一小步,却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笔者以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最需要“三道阳光”:
要用监督的阳光照射,使利益透明。显然,一些煤矿之所以长期非法或者违规开采,不愿意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说到底,是由于“钱”在作祟。几乎每一起重特大
要用真情的阳光照射,使人心温暖。只有当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对广大矿工有了感情,真切地关怀广大矿工,关心矿工的处境,才能够彻底消除种种漠视矿工权益甚至是生命的现象,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广大矿工的权益。广大矿工们也才会增加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自觉地与种种违法违规生产、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要用法制的阳光照射,使罪恶受罚。此次广东兴宁等矿难事故之后暴露出来的种种腐败现象,再次激起了人们对于官煤勾结的痛恨。显然,对于那些见利忘义、徇私枉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和黑心煤矿业主,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对于官煤勾结等腐败现象的查处,也要贯彻“阳光执法”的方针,力求透明、公正,这样才能够服民心,才能够彻底打消某些官员和煤矿业主的侥幸心理。
国务院此次要求投资煤矿的官员和国企领导限期撤资,固然是鉴于大兴煤矿事故的惨痛教训而做出的英明决策,但毕竟是亡羊补牢。显然,与其事后叫官员撤资,不如从一开始就严格执行有关法规,确保煤矿资源勘探、开采、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公开、公正、公平,从源头上杜绝官煤勾结、官商勾结的可能性,这样才更有利于治本。这就是娄底市此次对煤矿探矿权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的重要启发意义之所在。